我校获选厦台职业教育合作交流示范校

发布时间:2023-11-17 供稿:教务处(旧) 分享至:

11月14日,厦门市教育局发布《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厦台职业教育合作交流示范校名单的通知》,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获选第二批厦台职业教育合作交流示范校。

我校自2009年被列为首批闽台联合培养人才先行先试院校以来,率先与亚洲大学、台湾中国科技大学、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台湾天心资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台湾罗丽芬集团等多所台湾高校及台资企业开展“校-校-企”联合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承办第七、八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论坛;围绕两岸职业教育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开展“两岸幼儿园音乐教学实务之个案研究”“两岸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等多个职教研究。

此次获选将推动我校进一步深化厦台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以南洋办学特色助力两岸职业教育共同发展。我校将充分整合闽台高职教育的优势资源,搭建平台、推进项目、融合发展,加强“校-校企”合作,对接厦门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建设专业(群),推进实行“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和“三元”(学校、企业、学生)人才培养模式,打造 “三型(创新型、创业型、开放型)”办学特色,共建高职创新发展高地,助力两岸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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