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革热防控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1 供稿: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分享至:
各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厦委办〔2014〕51号)文件要求,为防止登革热在我校传播,请各单位参照《登革热防控指引》(见附件),在全校师生中做好预防登革热的宣传工作,组织师生做好卫生清洁和疾病防控工作,提高广大师生预防登革热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群防群控。
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登革热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各司其职,严防疫情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登革热防控指引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登革热防控指引

一、    登革热简介
登革热是一种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人被感染登革热病毒的“花斑蚊”叮咬后,一般经过5-8天出现突发高热、头痛、全身酸痛(周身骨痛)等症状和脸面潮红、结膜充血(如醉酒状),或皮疹等体征。部分病人会发展为登革出血热,登革热出血热病死率高达20%。它是仅次于疟疾的重要热带病。
(一)传染源:登革热患者、隐性感染者、带病毒动物是本病主要传染源和宿主。
(二)传播媒介——伊蚊,传播途径——蚊虫叮咬。伊蚊只要与传染性的液体接触一次,即可获得感染,病毒在蚊体内复制8-14天后即具有传染性,传染期长者达174日,具有传染性的伊蚊叮咬人体时,即将病毒传播给人。
(三)典型登革热临床表现
1.发热:所有患者均发热。起病急,先寒战,随之体温迅速升高,24小时内可达40℃。
2.全身毒血症状:发热时伴全身症状,如头痛、腰病,尤其骨、关节疼痛剧烈,似骨折样或碎骨样,严重者影响活动,但外观无红肿。
3.皮疹:于病程3-6日出现,为斑丘疹或麻疹样皮疹,也有猩红样皮疹、红色斑疹,重者变为出血皮疹。皮疹分布于全身、四肢、躯干和头面部,多有痒感,皮疹持续5-7日。疹退后无脱屑及色素沉着。
4.出血:25-50%病例有不同程度出血,如牙龈出血、鼻血、消化道出血、咯血、血尿等。
5.其他:多有浅表淋巴结肿大。约1/4病例有肝脏肿大及ALT升高,个别病例可出现黄疸。
二、登革热防治
到目前为止,尚没有治疗登革热的特效药物,预防是防治登革热的关健措施。由于登革热的预防接种目前还处于研究阶段,所以灭蚊、防蚊是防止登革热的惟一有效措施。灭蚊的主要措施是清除积水,消灭蚊子孳生地。“灭成蚊只治标,清积水才治本”。
(一)处理孳生地
1.清除或倒置室外各种闲置的可积水容器,如放在室内、户外、阳台的不用的花盆、缸罐、可积水的垃圾等。
2.种养的水生植物(如富贵竹、万年青、佛手等)应每隔5-7天换水洗瓶、清洗根须。登革热流行期间最好不要种养水生植物,如要种养则改为用泥、沙种养。
3.保持花盆托盘不积水,如有积水应随时清干。
4.及时清除各种无用积水,如沟渠、天台等地面积水,填塞竹节、树洞。
5.饭盒及汽水罐等可积水的容器不要随处弃置,要放进有盖的垃圾桶内。
(二)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1.居室用门窗纱网防蚊,用蚊香、驱蚊器等驱蚊。
2.要养成睡觉时放蚊帐的习惯。
3.外出时穿上浅色长袖衣服和长裤,在脖子、小腿、手臂等部位涂驱蚊油。避免在花斑蚊出没频繁时段(上午7-9时、下午4时到黄昏)在树阴、草丛、凉亭等户外阴暗处逗留。
4.避免到登革热疫区活动,以减少传染机会。如曾到登革热流行地区(如广东等),旅行结束后半个月内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尽早就医治疗,并向医生说明旅行史,以协助诊断。
(三)一旦出现突发高热、头痛、全身酸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避免向周围健康人群传播。
(四)做好疫情监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扩散。患者发病最初5天应防止其受蚊类叮咬,以免传播,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第一时间做好隔离、消毒措施。所在单位接到患者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党政办公室和后勤保卫处报告,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防止病毒扩散、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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