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关于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
一学年来,我校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教学科研、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安全稳定、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校园建设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南洋的凝聚力,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2012—2013学年度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原则:
1.公开公正、注重实绩;
2.民主推荐、集中评议;
3.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二、评选范围:
各二级学院包括经济管理/橱柜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前教育(社科人文)学院和职能处室的党政办公室、教学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卫处、培训中心、督察室/图书馆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2012年9月1日前入校,且因各种原因请假(离岗)不超过30天,年度工作考核达到“良好”以上(含)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处级干部参加先进个人评选,由学校评先工作领导小组评选,不占用本部门名额。
三、所授荣誉称号及评选基本条件:
1. 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不断提升教职工整体职业道德素质。
(2)有效履行本部门(学院)职责,执行学校的各项制度及决定,具有集体凝聚力,具有团队协作和不断创新精神。
(3)岗位责任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所属师生员工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遵纪守法,本学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工作到位安全稳定。
(4)在基础教学体系、日常教学管理、专业建设、示范校建设或其它人才培养、文明学校创建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成效显著。
(5)虚心听取师生员工意见,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监督,服务态度好,勤政务实,工作场所环境整洁,集体成员仪表大方,举止文明,受到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一致好评。
2.优秀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同时注意启发学生的人文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2)有效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年度课时量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能根据专业发展、培养要求和学校定位及时更新、调整和充实教学内容,使之符合本专业教学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
(3)认真选好课程教材和指定参考书,备课充分,并认真准备齐全教案以及相应课件等学校规定的教学资料,教学效果好,基本概念和理论讲解正确、精炼、透彻,科研实验指导认真、及时、到位,启发学生学习兴趣,受到学生及同行好评。
(4)讲究教学策略和方法,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深度和广度适中,重点和难点处理得当,注重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语文文字规范,能够结合自己的实践或专业发展开展教学,既注重传授知识又注重能力培养。
(5)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授课投入,有激情、有吸引力,能够恰当而充分地利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教学手段,帮助提高教和学的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热情,并善于把握课堂状态。
(6)本学年度内,参与编写的教材(含校本教材)或专著正式出版,或在社会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论文,或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职教学(协)会论文评比中获得奖项,或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取得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
3.优秀辅导员,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和时事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好学上进,思想稳定,遵纪守法,师德良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有较好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
(2)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业务熟悉,方法灵活,吃苦性强,廉洁自律,民主公正,举止文明,耐心细致,具有良好的亲和力与沟通能力。
(3)主动开展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经常与学生、任课教师及其他辅导员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做好各类学生的引导教育工作。所负责班级(或楼层)学生违纪率不超过学校相关规定,无重大违纪事件和责任事故案件发生。
(4)注重培养学生骨干,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业进步,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增强凝聚力,在建设优良学风和班风方面成绩突出。
(5)密切关注学生发展,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和素质拓展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引导;公开公正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先评优、发展党员等推评工作;关爱尊重学生,注重引导学生人格培养,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
4.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作风严谨,为人师表,在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2)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实干精神,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技术,本岗位工作业绩突出。
(3)具备较高的管理组织能力和明确的工作思路,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做事能力,在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勇于创新、进取。
(4)廉洁奉公,正确处理个人工作与整体工作关系,工作中善于团结同事,互助、协作,关心、支持,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师德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除具备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工作者基本条件外,其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工作更突出,业绩更为显著者,且连续三年被评先评优者(含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评选程序、名额及组织实施机构:
评选程序: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自下而上的民主程序的原则,按部门进行自荐、互荐、评议、推选。自荐的先进集体和推选出的优秀(先进)个人,须撰写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学校评先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行文表彰。
评先名额:全校先进集体名额为4个(二级学院2个,职能处室2 个),优秀、先进个人按各部门总人数的15%推选。师德标兵(三年内已获得此项称号者不再参评)名额若干。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对负有主要责任者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出现超生现象。(2)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3)发生严重盗窃事故或案件(被盗价值人民币超过3000元)。(4)酗酒闹事(造成轻微伤)影响较大并负有主要责任者。(5)发生其它影响较大的问题,不宜评为先进集体的。
学校成立评先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先活动的领导组织工作(见附件1)。
五、时间安排:
2013年7月11日前各学院和部门组织推选(先进个人可以自荐、互荐,先进集体以自评和在全校总名额范围内推荐),将推选结果形成书面资料,报送校党政办公室 王晨副主任收,愈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8月下旬,校评先工作办公室完成被推荐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汇总审查和公示;
9月5日前,学校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评先结果,并在学校新学年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
附件:
1.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先进集体审批表
3.厦门南洋职业学院优秀、先进个人审批表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2013年6月27日